要减少房地产腐败,我们需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,加大房地产项目的监督力度,保持强力反腐。
根据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情况和各地方的整改通报,整体上看,在前三轮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,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,占比达95%。
在7月16日召开的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纪委书记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指出,在腐败问题上,要紧盯矿产资源、土地出让、房地产开发、工程项目、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。在指出的六个方面中,其中,房地产业占了两席:土地出让、房地产开发。
房地产腐败多发与房地产建设特点有关。房地产涉及范围广,如土地征用和出让、项目审批、资金拨付、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等,所以房地产腐败的方式也很多,有人梳理,至少有近十种涉及房地产腐败的手段。如帮助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,为房地产项目尽快通过规划审批提供帮助、开发商在工程施工许可上提供帮助、插手项目招投标、插手国有土地出让、在征地拆迁渔利、超标准建设和装修办公用房、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以权谋私、兴建楼堂馆所、以权谋地、违规经商办企业,有的腐败手段还很隐蔽,利润很大,一些官员认为这样的腐败不会被发现,从而喜欢在这上面做文章。
要想减少房地产腐败,关键在于我们要加大反腐的针对性。首先针对房地产腐败多,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制度。很多城建腐败发生,主要原因就是干部在这方面权力太大,有的城市规划改变只是领导一句话。所以有人称:“规划规划,纸上画画,墙上挂挂,橡皮擦擦,最后全靠领导一句话。”因此,要靠制度来约束权力。
其次,我们要加大房地产项目的监督力度。要加大监督,公开是最好的办法。一个项目从规划、立项、建设等多方公开,不但要公开各种审批手续,还要公开资金投入,只有这样,才会让城建透明。
三是我们要加大反腐力度。王岐山在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,当前目标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,保持高压态势,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,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。房地产腐败多,实际上也为我们反腐指明了方向。
房地产腐败多再次说明了我们反腐形势的严峻,要减少这样的腐败,不但需要我们加大反腐力度,更要有针对性,不但要加强制度建设,还需要握紧拳头,狠狠打击,唯有如此,才会取得反腐实效。